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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18-01-01 11:08:17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等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可是上访需要买车票,住旅馆,跑相关部门,还要等待回复,既花钱又误时,费时又费力,根据人民群众申诉信访的实际需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申诉信访平台。
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首先要进行账户注册,登录您注册填写的邮箱进行账户激活,用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行网上信访了。
当您使用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民事申请再审、行政申请再审除外)时,如果遇到操作技术方面的问题,请拨打最高人民法院网上申诉技术服务电话010-67550431进行咨询。
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或再审判决的刑事申诉案件,可以登录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信访平台。
国家赔偿案件——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国家赔偿案件,可以登录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信访平台。但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二次申诉”情形的,不予受理。
执行案件——请求督促执行法院尽快执行的、请求纠正执行行为的申诉也可以登录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信访平台。
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情形的,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17条规定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一)提交申诉人身份证明
申诉人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填写身份证号码。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需符合法律规定。
刑事申诉案件的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申诉。
国家赔偿、执行案件的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申诉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诉人应当提交申诉书等材料
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有效联系方式;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原审法院名称及案号、再审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名称及案号;申诉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由、理由;申诉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
申诉人应当在申诉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提交法院的日期。
2、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或者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判决、裁定、调解书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申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诉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支持申诉所依据的法定情形和申诉请求的证据材料。
申诉人应将身份证明、生效法律文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制作成电子文本格式上传至申诉信访平台。
(一)如果您的案件正在一、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请您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正在审理您案件的人民法院反映您的诉求。
(二)如果您的案件未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审查处理,请您依法向所辖的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您的诉求,可以登录到作出生效判决所辖的高级人民法院信访网站反映。
(三)如果您对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工作建议、反映法官违法违纪等,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民意沟通信箱http://www.court.gov.cn/gzhd/mygtxx/,或者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网站http://jubao.court.gov.cn/反映解决。
二〇一八年一月